闪婚后4个月闪离 高额彩礼是否应还

ysctx6个月前 (06-11)婚姻纠纷40

近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闪婚夫妻的涉彩礼纠纷案。

相识三天 闪婚夫妻闪离

2023年3月1日,家住厦门同安的李先生和省外的叶女士经媒人介绍相识。两天后,李先生一家将双方谈妥的彩礼取现带到省外女方亲戚家中,交付给叶女士,当日俩人便前往女方所在地民政局登记结婚。2023年3月6日,叶女士跟随李先生回厦门生活,同年3月27日,俩人在男方家中举行婚礼。

婚后,叶女士以看望家人、朋友结婚或看病为由多次长时间返回江西居住。2023年6月18日,叶女士再次离厦,双方自此分居。

2023年9月,叶女士以夫妻感情不和、李先生怠于弥合为由向同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彩礼金额 双方各执一词

面对叶女士的诉求,李先生自觉委屈,到庭辩称:“我们都尽量满足她提出的要求,婚前我父亲向朋友借取现金26万元作为彩礼支付给她,并为她购买金子首饰合计3.9万元。然而,她却多次长时间离厦返乡,拒绝联系,并对要求回厦共同生活的要求也均置之不理。虽然我们领取结婚证办理婚礼,但并未实际共同生活。我同意离婚,但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彩礼及金子首饰。”

为此,李先生举证案外人的交易明细及照片拟证明上述事实。

叶女士则认为,交易明细与本案无关联性,对照片真实性无异议,但是现金达不到26万元,仅收到彩礼12.8万元。金子首饰是李先生的长辈赠送的,李先生不是返还请求权人。

准予离婚 酌情返还彩礼

同安法院依法查明认定,对交易明细及照片均予以确认,但交易明细清单仅能证明案外人于2023年3月2日取现26万元,尚不足以证明该笔取现全部用于支付彩礼礼金。照片显示叶女士、李先生及各自亲人在场交接聘金,但无法看出实际金额达到26万元。

综上,李先生未能充分举证证明聘金金额达到26万元,结合在案证据及当事人陈述,法院依法认定聘金应为12.8万元。再查明,双方共同确认,购买金器合计价值3.9万元,现金器均由叶女士保管。

同安法院经审理认为,叶女士和李先生匆促登记结婚,实际共同生活时间不足4个月,双方对待婚姻均较为草率,均未有意愿修复感情、矛盾不可协调,故准予叶女士和李先生离婚。

此案中,结婚时,李先生按当地风俗给付叶女士聘金12.8万元及价值3.9万元的金器,系与缔结婚姻密切相关的大额财物,应认定为彩礼范围。李先生主张聘金高达26万元,未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依法不予采纳。

另鉴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并举办婚礼,但共同生活时间短暂,未生育子女,双方均不具有明显过错,综合考虑彩礼金额、家庭经济情况,并结合金器(价值3.9万元)目前由叶女士保管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序良俗及公平原则,法院酌情确定叶女士应返还李先生彩礼10万元。


 
来源:福建法治报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ybls100.cn/?id=45

分享给朋友:

“闪婚后4个月闪离 高额彩礼是否应还” 的相关文章

彩礼虽系“礼” 退还更有“理”

 在当今社会的婚姻潮流中,“闪婚闪离”现象逐渐增多,当热情褪去,婚姻不再,彩礼也变成分离的难题,甚至为返回彩礼对簿公堂。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人民法院恰尔巴格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涉彩礼纠纷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肉某与居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于2023年8月23日在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订...

婚礼录像不完整 赔偿精神损害六千

法治日报记者 范瑞恒众所周知,录像是记录婚礼美好时刻的重要手段,但因提供录像服务方的原因造成婚礼录像灭失,责任该如何划分?近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婚礼录像不完整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案件,依法判处被告返还录像服务费1000元、赔偿精神抚慰金6000元。2023年,田甲、田乙这对新人与某婚...

彩礼退还惹纠纷 温情调解促和谐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金瑞法庭联合乡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把对孩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据悉,原告郭某某(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胡某某(以下简称被告)曾相识相恋,被告当时因未到法定婚龄未与原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

丈夫沉迷直播间打赏67万元,妻子起诉至法院,这些钱还能要回来吗?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请求返还高额打赏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王某丈夫通过直播平台打赏67万元,被王某发现后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牛某向原告王某返还2.7万余元以及财产保全费用损失4000余元,并驳回王某其他诉讼请求。原告王某与闫某系夫妻关系,被告牛...

为未成年女儿订立婚约 一对夫妇收到海南省一中院《家庭教育指导令》

法治时报讯(记者肖瀚 通讯员涂立辉)近日,省一中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向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的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这是省一中院发出的首份民事案件《家庭教育指导令》。李某经人介绍认识许某、陈某夫妻,双方商谈子女婚约一事,李某向许某支付10万元彩礼。后...

彩礼背后的骗局

青海法治报·法眼记者 薛慧雯彩礼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这本是一项对于婚嫁表达美好期许的传统,但有些人却从中发现了“商机”,把婚姻当牟利的工具,只想要对方口袋里的钱。三年多的时间里,一女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打着婚恋的幌子,先后与多名男子谈婚论嫁并收取大额彩礼。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名女子最终以诈...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