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抚养15年的儿子非亲生,法院判了!

延边家事律师2年前 (2024-06-20)婚姻纠纷138

亲子关系是家庭关系中重要的维系纽带之一,对社会稳定、家庭和谐和个体成长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安徽淮南一男子抚养了15年的儿子,经亲子鉴定竟是非亲生。近日,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起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案,依法支持了原告要求前妻支付抚养费和赔偿精神损失的诉讼请求。

  贾某与王某于2006年11月登记结婚,次年8月王某生下一子,取名小轩。2009年11月,贾某与王某协议离婚,约定小轩由贾某抚养,并承担全部抚养费。此后,贾某单独抚养小轩。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小轩因为全身多处关节疼痛多次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幼年特发性关节炎,花费医疗费共计近2万元,还因治疗需要购买药物花费2.2万余元。后经他人提醒,贾某怀疑小轩并非自己亲生骨肉。2022年12月,经两次亲子鉴定,结论均排除贾某为小轩的生物学父亲。

  贾某盛怒之下将前妻王某告上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贾某与小轩不存在父子关系,并判令王某偿还贾某支付的医药费、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30余万元。

  凤台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现贾某要求确认其与小轩不存在亲子关系,有法律依据及鉴定报告在卷为证,予以支持。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生育一子,违背了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贾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离婚后对小轩抚养多年,并且在小轩治疗疾病期间支付了数额较大的医疗费用。王某对此具有过错,侵害了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财产权利,同时也使贾某遭受精神痛苦,名誉受损,人格利益受到伤害,应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并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王某向贾某支付小轩的医药费4万余元、抚养费7万元、精神抚慰金2.6万元。

  贾某不满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数额,向淮南中院提出上诉。

  淮南中院二审查明,小轩在2014年9月之前在农村生活,之后在凤台县城生活。二审根据淮南当地农村与城镇年度人均消费水平,对抚养费数额应予以调整。

  淮南中院认为,因贾某与小轩的亲子关系已被否定,贾某对小轩并无抚养义务,其已经支付的抚养费用对小轩的生母王某而言构成不当得利。小轩的抚养费应根据小轩的实际生活需要、贾某抚养小轩的实际支付、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2022年12月,贾某经鉴定已知其不是小轩的生物学父亲,故对抚养费的计算应止于2022年12月。淮南中院参照该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历史变化,根据小轩实际生活情况,2007年8月至2014年8月参照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14年9月至2022年12月参照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段计算出小轩抚养费共19万余元。二审在维持其他判项下,改判王某向贾某支付小轩抚养费19万余元,连同医疗费、精神抚慰金合计赔偿25.8万余元。

  二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

  ■法官说法

  亲子关系被否认后,子女就丧失了婚生资格,原法律意义上的父亲对该子女无法律上的抚养义务。

  本案的贾某为受欺骗方,享有向孩子生母王某索要抚养费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构成不当得利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一方获得财产利益,包括财产的消极增加,如本案王某本应支出的抚养费没有支出;二是另一方受有损失;三是一方获益与另一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是获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贾某要求王某返还抚养费的法律依据,就在于王某无法律上的原因而获得不当利益,贾某却遭受财产损失,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符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构成要件。

  法官提醒,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是维系夫妻感情的重要基础,不仅是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也是夫妻双方对家庭、对子女、对社会的责任所在,更是法律赋予夫妻双方的共同义务。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苏建军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ybls100.cn/?id=68

分享给朋友:

“男子抚养15年的儿子非亲生,法院判了!” 的相关文章

举办婚宴未领证 要求对方返还因婚约产生的所有花销 法院支持酌情退还彩礼

因结婚而赠与彩礼、举办婚宴,当婚约未能持续下去宣告结束时,这些费用双方之间如何理得清?近日,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康王法庭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某退还实际彩礼18万元,返还亲属赠与的红包礼金17300元。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20年经人介绍相识。2022年12月末,李某某委托媒婆…

彩礼是否用于陪嫁需双方协商

彩礼是否用于陪嫁需双方协商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常怡 通讯员 王家利 实习生 李筱玥 吴瑾悦近年来,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高额彩礼成了不少年轻男女步入婚姻殿堂的“拦路虎”。“遇到‘彩礼劫’,不用过分焦虑。双方协商不行,法律可以提供解决方案。”2月23日上午,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湘口人民法庭庭长邹桦做客楚天都市…

彩礼退还惹纠纷 温情调解促和谐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金瑞法庭联合乡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把对孩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据悉,原告郭某某(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胡某某(以下简称被告)曾相识相恋,被告当时因未到法定婚龄未与原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

父母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 未成年子女能否要求增加?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子女起诉父亲一方,要求增加父母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李某与赵某曾是夫妻,婚后两人生育一女,后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女儿由母亲赵某抚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七年后,物价已有较大的涨幅,女儿已上高中,生活…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赠与子女 暂未过户是否影响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2002年,李琴(化名)与陈宇(化名)经朋友介绍认识,俩人一见钟情,迅速坠入爱河,不久便领证结婚,第二年育有一子陈俊(化名)。2011年秋,某学区房开盘,夫妻二人为了长远考虑,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李琴名下。随着结婚时间的推移,加上孩子养育问题的分歧,二人发生争吵。最终在2018年6月,李琴…

离婚夫妻互相推诿抚养患病子女

夫妻双方均同意离婚,但都想让对方承担抚养脑瘫子女的责任,法院该如何裁判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孩子的利益?近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夫妻离婚纠纷案,判决脑瘫子女由双方轮流抚养。 2017年3月,周某甲与王某相识并恋爱,后双方于2018年7月登记结婚,2021年9月,王某生育一子周某乙。周某乙出…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