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录音遗赠 为什么无效?

ysctx4个月前 (05-24)婚姻纠纷27

裁判要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基本案情

家住包头市青山区的老王于1998年与其结发妻子离婚,后与刘某一起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老王于2023年6月去世,在病逝前几天,刘某与护工张某见证老王立了一份录音遗嘱,将老王名下某张银行卡内的300000余元留给刘某养老使用,但该卡内的钱在老王去世后由其姑娘小王取走,刘某与小王协商未果,遂前往小王单位索要说法,双方为此闹得不欢而散。后刘某诉至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小王向其返还300000余元款项。

法院审理

经审理查明,因刘某作为受遗赠人、护工张某系刘某雇佣的护工,二人均系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嘱、遗赠的见证人,故该录音遗赠无效,刘某无权要求小王返还财产。但考虑到老王生病期间,刘某对其照顾有加,故法院主持调解由小王给付刘某25000元。

法官说法

遗赠与遗嘱继承均是通过遗嘱的方式处分财产的行为,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人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双方又存在很大区别,主要区别有:(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遗嘱及遗赠形式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及公证。需要注意的是遗嘱见证人中,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亦不能成为遗赠见证人。因此,该案中刘某与护工张某不能成为遗赠见证人,该录音遗赠无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延边离婚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ybls100.cn/?id=7

分享给朋友:

“这份录音遗赠 为什么无效?” 的相关文章

在不知情情况下将房屋赠给非亲生子女,可否全部撤销

近年来,部分夫妻在离婚时,会通过将财产赠送给孩子的方式,来解决双方因分割财产产生的分歧。但近日重庆市大足区的老李遇到了烦心事,老李发现,他赠送了两套房子的儿子小李不是他的亲生子。老李烦恼许久,最终选择来到法院,请求撤销赠与行为。  2018年,老李与妻子张某协议登记离婚,约定由老李抚养儿子小李,并将...

秦皇岛发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河北法治报讯(记者 刘波)3月8日,在秦皇岛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秦皇岛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了秦皇岛市“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对妇女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也为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借鉴,同时为广大妇女依法正确维护合法权益亮起了一盏盏“参照灯”。秦皇...

分手后,“520”“1314”这种转账该不该还

法治日报记者 周宵鹏 见习记者 李雯男女恋爱,为表达情意难免有一些经济往来,转账就是比较常见的方式。也有不少情侣在双方分手之后因为经济原因产生纠纷,甚至对簿公堂。近日,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人民法院永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因情侣恋爱期间转账引发的纠纷。李某与王某原系情侣关系,恋爱时长6年...

彩礼退还惹纠纷 温情调解促和谐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金瑞法庭联合乡镇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在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把对孩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  据悉,原告郭某某(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胡某某(以下简称被告)曾相识相恋,被告当时因未到法定婚龄未与原告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

代儿起诉,母亲起诉前夫支付拖欠五年的抚养费获支持

湖南法院网讯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原告李某和被告胡某于2016年8月29日在法院达成离婚协议,约定由李某抚养儿子,胡某支付抚养费。然而,胡某开始尚能按期支付抚养费,再婚后到异地工作,之后未再按时支付抚养费,共同之子多年由母亲含辛茹苦,单独抚养。随着儿子...

父母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 未成年子女能否要求增加?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子女起诉父亲一方,要求增加父母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李某与赵某曾是夫妻,婚后两人生育一女,后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约定女儿由母亲赵某抚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七年后,物价已有较大的涨幅,女儿已上高中,生活...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